之间和债务人签订了我们之间的借贷合同,已经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但是对方没有按时还钱,我是否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呢?

陕西 - 咸阳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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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一百九十二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1-02-19 12:42: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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