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自己老婆登记结婚给了十二万的彩礼,两人现在要离婚,那么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现在给付一方要回彩礼是否可以?

辽宁 - 丹东 婚姻登记
1位律师回复

丹东答疑法务

地区:辽宁 - 丹东

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更看重的是举行婚礼这一仪式。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既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无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则应当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因此,订婚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2021-02-07 04:33:25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丹东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