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里边有一个人受伤了,但是现在老板说要给他申请工伤,现在我负责给他进行申请,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进行申请?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可以申请延长吗?

广东 - 肇庆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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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答疑法务

地区:广东 - 肇庆

工伤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工伤认定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1-02-07 01:5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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