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的人身损害赔偿,对于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的,像这种情况的话,是不是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黑龙江 - 绥化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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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选辩护团队

地区:黑龙江 - 绥化

轻微伤人身损害赔偿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2021-02-06 19:4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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