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中的公共财物类型有:
其一,当然的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其二,拟定的公共财物,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拟定的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虽然实际上属于公民个人,但是由于它们处于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对其应以公共财产论。
另外,依《刑法》第271条第2款的规定,非国有单位的财物,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所有的财物。
2021-02-03 12:49: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