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本来平时都比较内向,结果在学校读书的时候跟其他同学不和就被打了,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的有没有构成犯罪?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

四川 - 成都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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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 成都

你好,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是指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法定的年龄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1-02-01 19:1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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