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的时候,我把我们家里面的店面租给了别人,但是现在我又后悔了,不想租了,在签订了合同也没有任何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如果不有履行合同的话,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四川 - 达州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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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法律顾问

地区:四川 - 达州

您好,在签订了合同也没有任何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不履行合同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我国《民法典》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09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规定,所以如果不履行责任还是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2021-01-17 12:01: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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