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在没有经我同意情况下单方变更合同内容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变更是否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可不可以不同意按照原合同履行?

青海 - 西宁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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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答疑法务

地区:青海 - 西宁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合同订立以后双方都必须全面履行,如果要求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订立书面变更协议。目前公司在没有经你同意情况下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属于违法行为,可以不同意,要求按照原合同履行。如果单位强行变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利,要求赔偿

2021-01-17 11:2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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