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帮我弟弟,我弟弟不久前被公安机关上门带走了说他牵扯进了一桩刑事案件,那刑事案件开庭前会不会专门通知我们家属呢?

四川 - 广安 刑事诉讼
1位律师回复

智能普法小助手

地区:四川 - 广安

刑事案件开庭前不会专门通知家属,法院在公告栏是发布信息。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2021-01-13 19:10:52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广安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