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公司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发了一封辞退信给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应该支付赔偿金吗?

内蒙古 - 呼和浩特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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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保障法务

地区:内蒙古 - 呼和浩特

公司通常有如下情况:  1.企业无违规情况,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的,企业不支付补偿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  3.用人单位依据《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4.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2020-12-30 13:18: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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