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东西自然损坏应该谁承担赔偿责任

新疆 - 乌鲁木齐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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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另行约定,一般由房东负责维修/承担维修费用。

民法典合同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2020-12-28 23:22: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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