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吗?如果我去人民法院起诉的话,诉讼费应该由谁来承担?

青海 - 西宁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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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青海 - 西宁

1、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2、象楼主这样的情况,如果将证据申请公证,法院会比较容易采信;3、诉讼费只是由你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2020-12-23 16:4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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