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住在农村,现在就有好多外地人不知道,听说我们这里有野猪就跑过来捕杀,非法捕杀国家濒临物种的有没有构成犯罪?可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青海 - 果洛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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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侵权谈判法务

地区:青海 - 果洛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12-21 06:27: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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