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被拆了,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吗?

江西 - 宜春 涨工资政策
1位律师回复

智选法律助手

地区:江西 - 宜春

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2020-12-20 19:16:0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宜春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徐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