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后可以采取的措施

四川 - 成都 家庭暴力
1位律师回复

建工争议法律通

地区:四川 - 成都

1、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寻求帮助;

2、向公安机关报案,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3、向相关家庭暴力临时庇护场所寻求庇护和临时生活帮助;

4、向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援助;

5、保留证据,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6、受害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还可以向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求助;

7、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申请人身保护令被驳回后,一方面要主动进行自我保护,如秘密变更居住地点,调换工作等,减少家暴者依据其固有信息对当事人可能造成的危险。另一方面,要通过安装监控,电话录音等方式积极获取新证据,争取在复议申请中将可能面临的危险讲清楚,说服法官变更裁定。

2020-12-18 11:01:43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成都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