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初通过网络售房信息,在开发商手中购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支付了全额购房款并签订了书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两年内完成房屋交付,结果现在到了约定交房时间,开发商却违约无法完成房屋交付,造成违约应该如何处理?

河北 - 邢台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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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维权顾问

地区:河北 - 邢台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一、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二、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发生的情形分项计算损失数额。

2020-12-17 08:4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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