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的期间是购买一套房屋,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现在是因为感情破裂要离婚,对于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已经是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会怎么处理

陕西 - 榆林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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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分析师

地区:陕西 - 榆林

1、根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2、婚前储蓄应当各自属于个人财产,如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分割房产时应当予以考虑。

2020-12-14 00:48: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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