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权限的合同有效吗

河南 - 南阳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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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 - 南阳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超越权限,是指受托人超越委托人的委托授权的范围或委托意思表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另一部分是民法上普通自然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视为有效。可见,这是倾向于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但至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是属于什么效力状态呢笔者认为,如果相对人恶意与之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所在单位不追认时才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如果追认的话应当认定为有效。而普通的民法上的自然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其超越权限部分因按照效力待定有关规定予以对待。

2020-12-09 00:44: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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