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债权人一笔钱我没有进行按时的偿还,债权人现在约定了高额的利息,我是否可以找警察介入我们之间的民事纠纷的?法律上对于借贷利息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四川 - 乐山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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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维权顾问

地区:四川 - 乐山

1、欠钱没还,债权人约定高额利息,属于民事纠纷,警察不能介入民事纠纷;  2、根据法律规定,每月利息不能超过2%,实际欠款10000,则利息应当不能超过200元;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0-12-08 17:4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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