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六周岁致人轻伤一级,对方没有批捕,会怎样?

四川 - 泸州 刑事诉讼
1位律师回复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

地区:四川 - 泸州

  
1、法律虽然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也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照顾。只要不是造成特殊严重的后果,能不追究刑事责任尽量不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小小年龄就有”案底“,对本人成长十分不利。  
2、但从受害人家属一方来讲,要求惩罚犯罪嫌疑人也在情理之中。  
3、建议双方协调解决,尽量给孩子们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020-12-01 01:55:25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泸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