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服装百货公司的销售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老板约定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加奖金提成,但是现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天天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却拒绝支付加班工资,该怎么投诉维权?

江西 - 新余 涨工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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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20-11-20 05:36: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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