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到现在为止已经下落不明四年了,我现在是不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而且一般来说的话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是多久的呢?

福建 - 三明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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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法务团

地区:福建 - 三明

据我国《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夫或妻中的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因此,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方式达到离婚的目的。

2020-11-16 07:4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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