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打算在工作单位附近租住一套房屋,现在通过查阅房屋出租信息看好了一套,与出租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谁知现在入住时与别人产生纠纷,对方称原业主已在与朋友签订出租合同前,将房屋出售并与他签订了卖房合同,该怎么处理?

贵州 - 遵义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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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谈判法务

地区:贵州 - 遵义

1、原业主在签了卖房合同生效后,再与别人签出租合同,该租赁合同无效。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由原业主负责。2、原业主跟别人签了卖房合同,但未实际生效,所有权属于原业主,再与第三人签订出租合同,该租赁合同有效。3、《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一百五十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0-11-15 09:00: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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