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闲置商品房,通过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约定为3年,当时承租人预付三个月房租作为押金,结果现在房屋租期未满,承租人却要求提前退房,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的违约金该怎么计算?

海南 - 三沙市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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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违约,退房违约金的计算:1、如果押金不属于违约金部分,则应当退还押金;2、但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则守约方可以要求没收押金以增加违约金数额;3、《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4、《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0-11-15 08:5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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