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物权人控制或者支配的物引起他人损害的发生。因此,在决定物权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之前,法律必须首先确定能够引起物权人过失侵权责任承担的物的范围。在物权法上,所谓物有广义和狭义的概念,所谓广义的物,泛指世间一切物理上所称之物,包括动物、植物、矿物和自然人等。狭义的物则仅仅指法律上的物,即可以成为权利的客体的东西。狭义上的物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所谓有形物,是指占据空间之一部,依人的感官可能感觉的物质,包括固体、液体和气体。所谓无形物,是指不能触觉之物。 [1]在物权法中,只有有形物才是物权法上的物,无形物不能够成为物权的客体,因为,只有有形物才能够为物权人所支配、所控制。在侵权法上,能够引起物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物是不是物权法意义上的物?(二)引起物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物的范围
2020-11-06 11:04: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