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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法务
地区:江西 - 鹰潭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相互之间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不履行的后果产生争议。对履行的情况产生争议,一般是指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其履行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发生争执。对不履行的情况产生的争议,一般是指对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承担多少所发生的争执。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同其他合同一样,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
不可以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农村的土地可以承包经营,但不能租赁经营。农村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发包方将土…...
不可以的,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村集体以外的组织,必须要先获得村集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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