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贾某以其本人名义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信用卡。2018年9月16日至26日期间共透支本金20000元。透支超过规定期限后,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仍旧拒不归还上述款项。贾某是否已经返了诈骗罪?

四川 - 泸州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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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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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 解释》规定,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2020-10-30 19:4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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