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和他妻子因感情不和闹矛盾,由于彼此家庭经济条件和文化差异较大,朋友不愿意这么凑合过日子,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但是女方不同意没有离成,事后女方带着社会上不明身份的人上门找朋友麻烦,对房屋断水断电还砸门搞破坏,该怎么处理?

广西 - 梧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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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智囊

地区:广西 - 梧州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未判离,但是之后女方上门骚扰,还带着社会上不明身份的人上门断水断电砸门、侮辱谩骂,建议报警,可以固定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二、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三、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20-10-28 23:29: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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