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跟老婆离婚了,孩子就被他带走了,然后现在我自己赚不到钱,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父母,是否有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的权利?

安徽 - 合肥 收养
1位律师回复

互联网纠纷维权法务

地区:安徽 - 合肥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020-10-28 22:02:12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合肥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