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里有一户人家发生了不幸的事情,儿子因交通意外事故不治身亡,临死前遗嘱将自己的部分房产留给了母亲,但是儿媳妇不愿意,拒绝按照遗嘱要求分割丈夫的遗产,现在全家人产生继承纠纷,应该怎么解决处理?

湖南 - 邵阳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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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继承纠纷,母亲是直接利害关系人,也是权利义务的最终承受者,必须以母亲的名义起诉儿媳,但女儿可以作为母亲的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来源汕头律师网页链接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八十五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2020-10-27 19:1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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