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要因为打人带走我老婆的时候,我反抗了。但是我没有对他进行肢体的接触但是他因为我妨碍公务把我带走,他这样的行为我可以追究到侵权责任的吗

四川 - 乐山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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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维权卫士

地区:四川 - 乐山

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020-10-27 07:5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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