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还不满十六周岁就在外面和别人发生一些纠纷过失致对方死亡,那么十六周岁以下过失致人死亡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了呢?会产生哪些后果呢?

四川 - 宜宾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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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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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以下对过失致人死亡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0-10-27 07:2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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