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给我们的工资标准是3000块钱,他防止我们因为工资低而辞职就在劳动合同中给我们订立了一条离职需要支付高额违约金的条款,我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吗?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啊?

黑龙江 - 齐齐哈尔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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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务团

地区:黑龙江 - 齐齐哈尔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这一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作了具体规定。

2020-10-26 17:35: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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