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第二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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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审判决、裁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丧失上诉权,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再审,逾期申请的,将丧失再审申请权。四、关于执行

2020-10-05 08:21: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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