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朋友他是做建材贸易生意的,他跟一家供货商签了一个合同,现在对方违约给他造成了很大经济损失,他能不能去法院起诉要求院方支付违约金并且承担违约责任?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呢?

湖北 - 襄阳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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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维权顾问

地区:湖北 - 襄阳

1、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违约责任。  2、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20-09-30 18:49: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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