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厅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暂行办法第五条内容

河北 - 保定 仲裁
1位律师回复

三门峡答疑法务

地区:河北 - 保定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暂行办法
第五条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文化行政部门或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鼓励和回报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社会资本投入者:
(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社会资本投入者提供一定的宣传服务;
(二)及时向社会资本发布国家政策、发展规划、准入标准、行业动态、项目招标、产品和服务采购等信息,为社会资本了解文化市场动态,拓展营销网络和渠道提供协助;
(三)向社会资本投入者授予所参与项目的冠名权或协办署名权
(四)通过宣传媒体公告对社会资本投入者致谢;
(五)为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举办接收仪式;
(六)对贡献突出、项目效益显著的社会资本投入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其他有利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鼓励方式。
上述鼓励方式由社会资本投入者与项目承办单位以合同、协议等合法形式确定。

2020-09-30 00:27:2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保定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徐州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