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我结婚后在外面贷了30万,我发现后和老公提出了离婚他也同意了,可在我们离婚后那些人却以夫妻债务为由要我以及老公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办理离婚后碰上债务追讨时该由谁来承担呢?

四川 - 宜宾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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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专业法务

地区:四川 - 宜宾

男女双方办理离婚后,对于债务追讨的承担问题,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0-09-12 23:50: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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