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员甲被其他同事发现他有盗窃行为,偷盗公司财产还有其他同事的私人物品,该行为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是否可以辞退他?需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安徽 - 蚌埠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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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纠纷处理法务

地区:安徽 - 蚌埠

劳动者盗窃行为,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并且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该行为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并且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0-09-02 20:02: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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