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回老家经过一个村庄,该村一个村民与她儿媳妇吵架,于是跑到马路上企图自杀,我当时是正常行驶,她站在马路边见我车过来自己冲上来的,我的行程记录员有记录,还好我车速不快,她受伤住院我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川 - 内江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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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 内江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2020-08-22 09:2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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