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相亲认识的,两人都是生意人彼此经济都很独立,最近老公生意上出现问题,拖欠债务上百万,老公支付50万元后再无可执行财产,债权人现在向我索款,我如果帮他支付个人债务,如果如何老公无能力偿还,我们夫妻之间再因感情不和离婚,老公就不给我还了?

海南 - 三亚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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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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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一致,约定有效,符合法律相关规定;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结束后仍然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
3、1和2看似矛盾,其实不然,夫妻之间的约定只在夫妻之间有效,不可以对抗债权人,举例说明:甲和乙2012年1月结婚婚姻存续期间借款100万元,2012年5月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均有丈夫承担,2012年6月债权人向丈夫索款,丈夫支付50万元后无任何可供执行的存款和财产,此时,债权人可以像妻子主张50万债权,妻子有义务偿还该债务,妻子偿还50万后基于之前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享有向前夫主张50万元的权利。也许您会问丈夫不是已经没钱了吗,这里所分析的是法律关系,权利能不能实现要看实际情况,如果丈夫始终没有钱,那么妻子就白白支付50万而得不到补偿,这就是3开头所说的:“夫妻之间的约定只在夫妻之间有效,不可以对抗债权人。

2020-08-14 01:32: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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