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去年因感情问题与姐夫办理了离婚登记,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给了姐姐,姐夫按月支付子女抚养费,谁知子女抚养费只支付了半年不到,姐夫就开始各自耍赖不给,怎么办?

河北 - 邢台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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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解先锋团

地区:河北 - 邢台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
一、如果法院是把小孩判给对方的,对方不愿履行义务,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第
二、如果是自己抚养小孩,对方不支付抚养费,那么可以起诉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2020-08-13 09:58: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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