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爷是这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人,在他去世后这套房子就留给了我们底下人,但我们由于没有遗嘱所以这套房子一直都没人去继承,拆迁安置房该如何继承呢?办理房产转移时需要什么材料吗?

河南 - 漯河 安置房
1位律师回复

在线策略辩护团

地区:河南 - 漯河


1、
(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2)咨询当地公证处。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  
2、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2020-08-13 03:55:0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漯河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徐州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