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的爸爸妈妈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了,他跟着他妈妈生活,他爸爸从来不给生活费,他让问问:父母离异对子女是否还有扶养义务?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关于抚养费用应该怎么支付?

四川 - 南充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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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 南充

父母离异对子女有扶养义务,根据《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0-08-10 20:0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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