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我和对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对方偷偷以高价把我的房子卖给了别人导致合同撤销了,在合同撤销后他也没有把我付的钱还给我,合同撤销后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的钱以及让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吗?

四川 - 自贡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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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 自贡

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020-08-10 17:30: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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