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男人结婚这么多年,他一直对我态度挺冷淡的,而且经常恶语相加的对我的人格进行侮辱,跟他无法在共同生活决定离婚,离婚时我可以要求他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甘肃 - 兰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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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争议调解法务

地区:甘肃 - 兰州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情形则应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注意,只有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当然如果夫妻一方出于愧疚不在乎另一方是不是也存在过错自愿给另一方精神抚慰金也是可以的。

2020-08-10 13:12: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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