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的时候,我们已经把这个房子卖掉了,已经办理完了,所有的手续,但是这个愿一直下雨,家里的这个房子常年不住,已经被雨浇透倒塌了,但是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

山东 - 潍坊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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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咨询助手

地区:山东 - 潍坊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0-08-08 12:32: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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