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今天在医院签订完手术同意书后做了一个小手术,由于医生没有掌握好度导致朋友的脸严重过敏,如何判断院医院的责任呢?具体的赔偿金额是多少?精神损失费应该赔偿吗?

青海 - 西宁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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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答疑法务

地区:青海 - 西宁


1、要结合手术前的风险告知书,以及手术同意书的相关内容来判断医院方的责任。
2、在院方有责任并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金额要看是否影响了主要器官功能等。
3、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鼻子是人脸部器官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损失肯定是要赔的,而且律师费一般也是支持的。
4、如果过程中,有医生和医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那即使是正常手术风险,院方也有赔偿义务。

2020-08-08 11:49: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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