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和一孕妇发生了争吵,因我同事控制不住情绪就和孕妇打了起来,在打架过程中孕妇摔倒在地流血了,送到医院救治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救不回来流产了,我那朋友已被刑事拘留了,那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安徽 - 淮北 再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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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孕妇流产的,已经构成重伤,刑事拘留只是刑事强制措施,是要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定罪量刑,追究刑事责任的。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8.2重伤二级  h)损伤致早产或者死胎;损伤致胎盘早期剥离或者流产,合并轻度休克。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0-08-07 19:24: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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