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后看见弟弟坐在沙发上面一直哭,他的身上从头到脚都是淤青和伤口,我问了弟弟的朋友后才知道弟弟在街上被人给打了,被人打伤后该怎么做才能获得赔偿呢?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啊?

四川 - 眉山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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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进行法医鉴定,部位不同,要求的伤害面积、长度、程度也不同,应当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轻伤二级。  3.3 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2020-06-16 00:07: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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