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国营机械制造厂的机械零件加工生产工人,有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着工伤保险,结果前两天干活的时候不慎被机器砸断了胳膊,现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被认定为工伤,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江西 - 赣州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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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 - 赣州

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为了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弥补和赔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履行相应的义务,力求尽快恢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之前的状态。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2020-06-10 01:22: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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